|
 |
業務介紹: |
|
所謂地上權即指開發他人土地之權利。而地上權信託,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地上權人設定或轉讓地上權予專業信託機構(受託人),由受託人取得地上權人之地位,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特定的目的,進行土地之建築開發,並將所獲得之收益依契約規定分配予受益人。 |
|
 |
好處多多: |
|
專業機構代為進行土地之開發、產權管理及處分使得資產的運用更具效率及安全性。
由公正之信託機構控管現金收付,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解決地上權人眾多,意見分歧無法充分利用建地之問題。
避免興建工程中輟,使興建過程順利推展以確保工程完工。
透過信託方式較容易取信於融資銀行,以利營建資金募集。 |
|
 |
辦理流程: |
|
|
申請方式 |
信託服務洽詢專線 (02) 2183-5159 (02) 2183-5160 (02) 2183-51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