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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儲 / 退職金信託 由員工每月自薪資中提撥一定金額,或加上公司配合提撥之金額撥入信託專戶,以定時定額投資方式靈活運用本基金。員工於退休、離職或其他約定原因發生時,得依契約規定提領。長期而言投資報酬率優於定存,可幫助員工累積財富,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
不動產信託 (開發型) 整合地主意見及貫徹開發案執行。  避免地主財務問題影響開發進度。  銀行擔任起造人,確保開發完成後不動產所有權之取得。  藉由銀行監控,開發過程及資金流向清楚透明。  完工後分屋比例之公平分配。  強化信賴關係以增加合作機會。
地上權信託 專業機構代為進行土地之開發、產權管理及處分使得資產的運用更具效率及安全性。
 由公正之信託機構控管現金收付,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解決地上權人眾多,意見分歧無法充分利用建地之問題。
 避免興建工程中輟,使興建過程順利推展以確保工程完工。
 透過信託方式較容易取信於融資銀行,以利營建資金募集。
公益信託 稅賦優惠:捐贈公益信託不但免繳贈與稅,還能減免所得稅。
 設立簡便:經主管機關核准即可成立,無須設置主事務所或法院登記。
 運用彈性:公益信託能充分運用資金,不受本金孳息之限制。
 管理便利:專業受託銀行,提供專業信託服務。
 嚴整監督:主管機關及信託法令雙重監督,更為安心。
外資保管 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上市上櫃公司有價證券,依規定應指定國內代理人辦理證券買賣之開戶、權利行使、及結匯申請等事宜,並指定保管銀行辦理款券保管、買賣交割、及資料申報等作業。信託部可提供以上相關服務。
全權委託投資保管
 開立證券帳戶及存款帳戶。
 審核交易指示是否越權。
 辦理款券交割及資產保管。
 計算保管資產之NAV。
 帳務處理及資產報表提供。
 代理行使股東權益。
公司債受託 依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於發行公司債時,應設置受託人,並將其名稱及其約定事項送證券主管機關審核。受託人負責保管公司債相關發行文件,並得視需要查核監督發行公司。
有價證券簽證 依法令規定,有價證券應經核定之登記機構簽證後始得發行。有價證券範圍包括股票、公司債券、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受益憑證等。
公寓大廈管理基金信託 社區住戶同意管委會將日常支出以外大額的管理基金交付信託,透過信託管理及投資運用,達到保障管理基金安全、提昇管理基金運用效益之目的。
不動產交易安全信託 買方與賣方為提昇不動產買賣之交易安全,將買賣雙方應給付之買賣價金或不動產信託予本行,由本行依買方與賣方所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以履行不動產買賣價金之給付義務與產權完成過戶為目的,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