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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適足性與風險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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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遵循新巴塞爾資本協定第三支柱市場紀律原則,本行網站設置「資本適足性與風險管理專區」,揭露下列資訊: |
(一) 合併資本適足率計算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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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目 |
內 容 |
| 公司名稱 |
資產金額 |
未納入計算 之原因 |
未自自有資本 扣除金額 |
- 納入合併資本適足率計算之子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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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Pac Bancorp |
63,872,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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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豐金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10,497,390 |
| 永豐金(香港)財務有限公司 |
2,010,536 |
| 永豐人身保險代理人公司 |
626,582 |
| 永豐金財產保險代理人公司 |
52,134 |
- 未納入合併資本適足率計算之子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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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資本適足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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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目 |
本 行 |
合 併 |
| 自有資本合計 |
59,834,564 |
68,471,510 |
| 加權風險性資產額 |
583,527,842 |
643,026,690 |
| 資本適足率(%) |
10.25% |
1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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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資本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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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目 |
金 額 |
| 第一類資本: |
| 普通股 |
45,851,972 |
| 永續非累積特別股 |
0 |
| 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債券 |
0 |
| 預收股本 |
0 |
| 資本公積(固定資產增值公積除外) |
8,194,929 |
| 法定盈餘公積 |
6,435,487 |
| 特別盈餘公積 |
282,977 |
| 累積盈虧 |
0 |
| 少數股權 |
0 |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重估增值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除外) |
(1,389,269) |
| 減:商譽 |
0 |
| 出售不良債權未攤銷損失 |
0 |
| 資本扣除項目 |
6,305,935 |
| 第一類資本 |
53,070,162 |
| 第二類資本: |
| 永續累積特別股 |
0 |
| 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債券 |
0 |
| 固定資產增值公積 |
0 |
| 重估增值 |
1,030,154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之45% |
12,864 |
| 可轉換債券 |
0 |
| 營業準備及備抵呆帳 |
2,088,919 |
| 長期次順位債券 |
9,938,400 |
| 非永續特別股 |
0 |
| 減:資本扣除項目 |
6,305,935 |
| 第二類資本 |
6,764,403 |
| 第三類資本: |
| 短期次順位債券 |
0 |
| 非永續特別股 |
0 |
| 第三類資本 |
0 |
| 自有資本合計 |
59,834,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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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信用風險 |
1. 信用風險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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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 年度
| 揭露項目 |
內 容 |
| 1. 信用風險策略、目標、政策與流程 |
- 遵循健全之授信規章,並建立完善的徵授信管理系統及流程,事前落實徵信審核及評估,事後定期追蹤與監督資產品質。
- 強化授信與投資信用風險管理機制,遵循風險分散原則,並依照產品別、客戶別、集團別、行業對象別、國家別等進行監控。
- 遵循新巴塞爾資本協定,逐步導入進階的內部評等模型法,藉由科學的量化評等資訊,以強化信用風險之管理,提升本行授信資產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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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信用風險管理組織與架構 |
事業群總經理下設置授信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授信政策之訂定,重大授信案件之審議及異常授信之處理督導。授信案件依分層授權準則授權各級主管核貸,以提高授信作業效率。 |
| 3. 信用風險報告與衡量系統之範圍與特點 |
各項定期風險管理報表,包括逾期放款統計表、不良資產彙總暨評估明細表、各類授信業務統計概況等。 |
4. 信用風險避險或風險抵減之政策,以及
監控規避與風險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
定期覆審,檢視與調整授信對象別、大額授信戶等曝險概況,以避免風險過度集中。對於擔保授信業務,則定期重估或檢視擔保品價值或保証額度,以落實抵減信用風險之效。 |
| 5. 法定資本計提所採行之方法 |
標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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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用風險標準法之風險抵減後暴險額與應計提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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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暴險類型 |
風險抵減後暴險額 |
應計提資本 |
| 主權國家 |
78,330,589 |
18,158 |
| 非中央政府公共部門 |
18,847,979 |
301,568 |
| 銀行(含多邊開發銀行) |
69,988,650 |
1,637,781 |
| 企業(含證券及保險公司) |
214,025,993 |
15,688,964 |
| 零售債權 |
164,711,182 |
11,189,236 |
| 住宅用不動產 |
288,518,751 |
10,409,823 |
| 權益證券投資 |
1,883,597 |
602,751 |
| 其他資產 |
88,475,650 |
2,405,726 |
| 合計 |
924,782,390 |
42,25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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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資產證券化 |
1. 資產證券化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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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 年度
| 揭露項目 |
內 容 |
| 1. 資產證券化管理策略與流程 |
- 綜合考量授信業務量、資金需求、資產分佈結構及風險移轉等之需,擬訂證券化發行計劃,以提高金融商品創新能力,強化資產負債管理。依據發行流程除慎選安排行與其完善訂定發行計劃並與相關參與機構共同分工合作完成證券化商品發行,且持續擔任角色善盡服務或管理等責。
- 視投資管道及收益性,投資證券化商品,以助分散投資組合。依投資部門單位別落實資產部位管理,按會計公報或法規登帳、計算損益或計提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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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資產證券化管理組織與架構 |
- 事業群統籌證券化發行計劃、提供信用增強之方式或額度等,及投資證券化商品範圍等事宜。
- 作業單位管理標的資產變動、本金利息收付情形。
- 風險管理處彙總及監督全行持有證券化商品之暴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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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資產證券化風險報告與衡量系統
之範圍與特點 |
- 作業單位提供標的資產餘額明細及資產品質概況。
- 風險管理處定期依產品別提供市價、評等、限額管理等風險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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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資產證券化避險或風險抵減之政
策,以及監控規避與風險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
- 檢視證券化交易之暴險及法定資本計提所採方法,檢討風險移轉效果及投資證券化商品限額,以達降低風險目的。
- 依照信用風險移轉認定標準相關規定,判定得不計入風險性資產或需依規計提資本;相關風險抵減工具如擔保品、保證和信用風險衍生產品之適用依信用風險標準法之風險抵減工具相關規定處理。
- 按照資產證券化屬於創始行或投資人角色及所產生之資產部位區分,就各資產的管理辦法與評估報告持續進行追蹤監控,直至證券化部位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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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法定資本計提所採行之方法 |
標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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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資產證券化暴險額與應計提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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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暴險類型 |
非創始銀行 |
創始銀行 |
| 買入或持有之證券化暴險額 |
應計提 資本 |
暴險額 |
未證券化前之應計提資本 |
| 非資產基礎商業本票 |
資產基礎商業本票 |
| 傳統型 |
組合型 |
| 留有部位 |
不留部位 |
留有部位 |
不留部位 |
| 企業型暴險 |
2,865,620 |
135,701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計 |
2,865,620 |
135,701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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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作業風險 |
1. 作業風險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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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 年度
| 揭露項目 |
內 容 |
| 1. 作業風險管理策略與流程 |
- 辨識及評估主要產品、活動、流程、系統等風險源點,建立標準化作業流程、自行查核及內部稽核等機制,以有效降低作業風險。
- 參酌巴塞爾資本協定規範,建置作業風險資料庫系統,蒐集與歸納作業風險損失事件,依其分析結果做為改善內部控制程序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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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作業風險管理組織與架構 |
作業處負責各項作業之統籌規劃、協調、研究改進與管理,彙整並蒐集各營業單位通報之作業事件損失,以利改善內部控制程序。稽核處監督自行查核機制與執行內控查核,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3. 作業風險報告與衡量系統之範圍與
特點 |
各單位定期執行自行查核並陳報稽核處、每半年辦理法令遵循之自行檢核並報法令遵循處。稽核處定期與不定期辦理查核工作,追蹤並改善檢核意見以強化內控制度。 |
4. 作業風險避險或風險抵減之政策,
以及監控規避與風險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
透過保險或委外的方式移轉/抵減各項作業風險,謹慎遴選委外作業事項與委託機構,並定期對委託機構進行內部查核。 |
| 5. 法定資本計提所採行之方法 |
基本指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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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業風險應計提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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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 度 |
營業毛利 |
應計提資本 |
| 94年度 |
19,760,013 |
|
| 95年度 |
20,995,175 |
| 96年度 |
15,125,828 |
| 合計 |
55,881,016 |
2,794,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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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市場風險 |
1. 市場風險管理制度 |
|
九十六 年度
| 揭露項目 |
內 容 |
| 1. 市場風險管理策略與流程 |
- 進行各項交易部位及損益限額監控,包括利率、權益證券、匯率和商品之現貨交易及所衍生之遠期契約、選擇權、期貨、交換或相關組合等各項風險敏感性指標值。
- 提供每日各項交易部位之操作績效與風險值變化報表,隨時掌握風險暴險與報酬概況。
- 定時依據市場價格之變動狀況,評估避險策略及其有效性。避險之金融商品交易需以書面方式經授權層級核可後始正式生效。
- 執行各項流動性指標監控,包括資產負債到期日缺口分析、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等等。
- 計提適足的存款準備及流動準備,維持資金來源配置之多樣化及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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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市場風險管理組織與架構 |
事業群負責各項金融交易及資金管理,作業處負責財務操作之後台控管,風險管理處執行交易部位與交易對手風險控管。 |
3. 市場風險報告與衡量系統之範圍
與特點 |
每日提供市價評估損益及風險值、限額控管等風險管理報告,如有逾限時,立即報告交易單位及風險管理處之適當層級主管。並定期彙整全行市場風險暴險狀況、風險值、各項額度規範與超限情形,及投資有價證券概況分析,呈報董事會。 |
4. 市場風險避險或風險抵減之政策,
以及監控規避與風險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
定期檢討全行風險值、名目本金、停損等限額,超限時交易單位應即降低部位,或進行避險操作,避免損失擴大。 |
| 5. 法定資本計提所採行之方法 |
標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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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場風險應計提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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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目 |
應計提資本 |
| 利率風險 |
1,108,625 |
| 權益證券風險 |
217,457 |
| 外匯風險 |
172,386 |
| 商品風險 |
0 |
| 合計 |
1,498,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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