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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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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銀行辦理人民幣現鈔雙向買賣業務公告
 業務範圍:
(一)人民幣現鈔與新台幣間之買入 / 賣出業務。
(二)每人每次買入 / 賣出最高限額,不得超過人民幣二萬元整。
 服務對象:
本行辦理人民幣現鈔兌換買賣,係以人民幣經合法申報或許可而進入台灣地區者為前提。該項業務之服務對象及應查驗證件如下:
(一)大陸地區人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
(二)台灣地區人民:身份證明文件。
(三)其他國家或地區人民:護照、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
 辦理人民幣現鈔雙向買賣業務分行:(共45家)
區    域 辦理人民幣現鈔雙向買賣業務分行
台北縣、市地區 松山分行、景美分行、淡水分行、天母分行、士林分行、內湖分行、中山分行、
城內分行、新生分行、南門分行、中崙分行、營業部、台北分行、敦北分行、
松德分行、忠孝分行、北新分行、深坑分行、板新分行、華江分行、雙和分行、
學府分行、西盛分行、迴龍分行、三重分行、南三重分行、蘆洲分行、五股分行、鶯歌分行
基隆地區 基隆分行
宜蘭地區 羅東分行
桃園地區 林口分行、桃園分行、北桃園分行
新竹地區 新竹分行、竹北光明分行
中部地區 南台中分行、台中分行、彰化分行
雲嘉地區 嘉義分行
台南地區 台南分行、東台南分行
高屏地區 三民分行、高雄分行、屏東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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